(2017)湘0682执548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08-14
案件名称
陈东云与贺德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壁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临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82执548号申请执行人:陈东云,男,1964年7月12日出生,汉族,湖南省临湘市人。被执行人:贺德兵,男,1968年7月29日出生,汉族,湖北省赤壁市人。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壁支公司,住所地:湖北省赤壁市沿河大道213号。负责人:张华山,经理。本院依据(2017)湘0682民初299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陈东云与被执行人贺德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壁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贺德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壁支公司与申请执行人陈东云自行和解并履行完毕,本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