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103执506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07-27
案件名称
吉林省凯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房鹤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03执506号申请执行人吉林省凯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房鹤。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6)吉0103民初3174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因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6)吉0103民初317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执行结案。执行员 赵旭光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书记员 丛 明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