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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6刑初19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陈书军、孙自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书军,孙自聪,陈洋,石整勇,李达林,余胜前,邓志丰,邓翼君,倪培峰,李青山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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