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6刑初19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陈书军、孙自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书军,孙自聪,陈洋,石整勇,李达林,余胜前,邓志丰,邓翼君,倪培峰,李青山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