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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426民初2811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11-14

案件名称

王某与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翁牛特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孟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翁牛特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0426民初2811号原告王某,男,1950年4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被告孟某,男,1981年7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本院在审理王某诉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王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某撤回起诉。审判长  杨春义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书记员  刘 鹏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