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426民初2811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11-14
案件名称
王某与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翁牛特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孟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翁牛特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0426民初2811号原告王某,男,1950年4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被告孟某,男,1981年7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本院在审理王某诉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王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某撤回起诉。审判长 杨春义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书记员 刘 鹏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