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京0101民初3799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8-06-24
案件名称
李某与曹某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名誉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01民初3799号本院于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对原告李某与被告曹某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京0101民初3799号民事判决书中,案号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民事判决书中所载案号“(2016)京0101民初3799号”更正为“(2017)京0101民初3799号”。审判员 王裴裴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书记员 姚 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