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105执保525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07-26
案件名称
李某某与孟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各类案件通用)(2017)冀0105执保525号石���庄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申请人李某某与被申请人张某某、孟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7)冀0105民初3023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案情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查封被申请人张某某名下坐落于XXX市XX区XXX路XX号XXX室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XXXXXXX查封期限三年自2017年7月18日至2020年7月17日止。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