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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104执恢字第00172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李正明、龚秀兰、熊召飞、徐清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和 解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04执恢字第00172号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李正明、龚秀兰、熊召飞、徐清素:本院在执行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与李正明、龚秀兰、熊召飞、徐清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你双方已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履行完毕期限约为2018年6月。现本案已按和解结案,请双方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如果李正明、龚秀兰、熊召飞、徐清素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可申请本院恢复强制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的双方应及时向本院申请全执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