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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0302民初1710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原告徐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离婚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昌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徐某某,刘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甘0302民初1710号原告:徐某某。被告:刘某某。原告徐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依照《关于人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片文书的规定》第四条之规定,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上公布。审判员 张 虎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书记员 李雪梅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