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281执保77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08-16
案件名称
唐世文等人与曾长松、张琴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洪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洪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81执保77号申请人湖唐世文、邹红华、邹桂华、邹八一、唐君玲与被申请人曾长松、张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本院(2017)湘1281民初65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经执行,未查询到足额财产,致使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本案部分保全,现已结案。保全结果如下:一、查封被申请人张琴所有的位于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开发区锦园路的房产,查封期限为3年(自2017年7月18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止);二、查封担保人唐丽萍所有的车牌号为湘Nxxx**号xx小型轿车一辆,查封期限为1年(自2017年7月18日起至2018年7月17日止);三、无可供冻结的银行存款。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