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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13执704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天津君利律师事务所、天津市晟亿融达商贸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执704号申请执行人:天津君利律师事务所。被执行人:天津市晟亿融达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天津君利律师事务所与被执行人天津市晟亿融达商贸有限公司纠纷一案,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津0113民初205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7年4月13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已将被执行人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配执行款234302.02元扣划至本院(含执行费),并已发还申请执行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2017)津0113民初2053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