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2823执73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张建宁与陶文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勐腊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勐腊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云2823执73号关于张建宁与陶文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权利人张建宁依据(2016)云2823民初890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2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2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经本院采取执行措施,已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终结执行。特此通知。审判员 岩坎燕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书记员 周 瑾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