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1执682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09-06
案件名称
李晓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1执682号李晓棠:申请执行人天津津滨联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晓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于2017年7月18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