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京0114民初12230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11-10
案件名称
张月恒与杜小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4民初12230号原告张月恒与被告杜小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张月恒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月恒撤回起诉。诉讼费二十五元,由原告张月恒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安玉霞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书记员 王 欣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