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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82执3907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8-05-12

案件名称

游先举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民事通知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82执3907号张建华:申请执行人游先举与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16)浙0282民初9505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游先举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07月14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共计支付了300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282执3907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承办人:陈孝康电话:0574-6391****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