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103执恢399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雷万荣与被执行人姚林秋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雷万荣,姚林秋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陕0103执恢399号申请执行人雷万荣,1980年4月15日出生,汉族,西安交通大学医护学校中心教师。被执行人姚林秋,女,1980年10月2日出生,汉族,无业。关于申请执行人雷万荣与被执行人姚林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5)碑民初字第0463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已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申请撤销执行申请,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碑民初字第0463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此页无正文)执行长 梅宏枝执行员 夏怀山执行员 张 冰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书记员 林 森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