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115执2569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8-02-24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江宁区恒天钢管扣件租赁站与被执行人江苏溧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115执2569号南京市江宁区恒天钢管扣件租赁站江苏溧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恒天钢管扣件租赁站申请执行江苏溧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96727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1296727元,其中,本金1296727元,利息元,延迟履行金(延迟履行利息)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17年7月18日将票据开具转付给南京市江宁区恒天钢管扣件租赁站。至此,南京市江宁区恒天钢管扣件租赁站向本院申请执行(2016)苏0115民初899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