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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491刑初54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08-25

案件名称

黄小柏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小柏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粤0491刑初54号公诉机关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小柏,男,1986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洞口县人,初中文化,户籍地湖南省洞口县,因本案于2017年3月21日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2017年4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珠海市第二看守所。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以珠横检公诉刑诉﹝2017﹞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小柏犯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罪,于2017年6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7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小柏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小柏在一名叫“阿某”的男子安排下,于2017年3月19日来到珠海,当晚在珠海市横琴大桥附近一处海边跟“阿某”学习开船。3月20日下午,被告人黄小柏在“阿某”带领下乘坐澳门环岛游的客船熟悉去澳门的路线,“阿某”承诺其驾船送人去澳门一趟可得人民币500元的报酬。同年3月21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黄小柏在“阿某”安排下,从珠海市横琴大桥附近一处码头驾驶木船运送韩某偷越边境前往澳门,在途经珠海市横琴大桥附近海域时被边防干警抓获,用于作案的手机和木船亦被查获。上述事实,被告人黄小柏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不持异议,自愿认罪,并有扣押清单、扣押决定书,受案登记表,到案经过,海图,船只照片,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无犯罪记录证明、吸毒人员动态掌管信息,手机通话记录,随案移送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回执,被告人黄小柏的供述和辩解,证人韩某的证言、辨认笔录等证据予以证实,且有庭审笔录在卷佐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黄小柏违反边境管理法规,运送他人偷越边境,其行为已构成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黄小柏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蓝黑色手机一部、木船一艘依法应予以没收。综上,根据被告人黄小柏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悔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黄小柏犯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3月21日起至2017年8月20日止。罚金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木船一艘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席 锐人民陪审员  余敏慧人民陪审员  温桂莲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法官 助理  杜 志书 记 员  江丽珊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