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624执恢64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07-30
案件名称
杨紫晰申请执行范忠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紫晰,范忠立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624执恢64号申请执行人杨紫晰(曾用名:杨丽),女,1981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被执行人范忠立,男,1966年9月8日出生,蒙古族,无职业,住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本院依据已生效的(2015)杜民商初字第20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法院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了扣划,此案现已执行完毕。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此案执行结案。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许凤玖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书记员 : 王 瑞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