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121民初1569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09-20
案件名称
张长在与闫雪亭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长在,闫雪亭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内0121民初1569号原告:张长在,个体户。被告:闫雪亭,无业。原告张长在与被告闫雪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长在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闫雪亭经传票依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长在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闫雪亭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及约定利息14400元(算至2017年4月26日);2.由被告闫雪亭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及理由:2013年1月26日,被告闫雪亭以急用钱为由,向原告张长在借款2万元,约定3分利息,一个月连本带利返还。但借款后至今未还,被告已违约。被告闫雪亭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出答辩意见。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3年1月26日,被告闫雪亭以急用钱为由,向原告借款本金2万元,并约定3分利息,一个月还清。但借款后,被告违反约定没有向原告按期还款和支付利息,且找不到被告,经原告多次催要下,被告的父亲于2015年代被告还款2000元。上述事实有被告闫雪亭书写的借条及证人张某某的证人证言为证,本院予以采信。同时查明,借条中书写的张常在与本案原告张长在系同一人。本院认为,2013年1月26日,被告闫雪亭向原告借款本金2万元,并约定月利率3分的利息,借款期限为1个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原、被告之间在借条中约定的利率已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本院支持年利率24%的利息,并支持按该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期间为2013年1月26日至2017年4月26日(原告诉求)。借款期间利息及逾期利息合计为:20000元×24%×4年=19200元。原告诉讼请求主张的利息为14400元,在此范围内,本院予以支持。此外,2015年被告父亲替被告还款2000元,因未说明所还款项系本金还是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还款顺序,应认定为利息,该款应从利息中扣除。综上所述,合法的借贷关系应予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闫雪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长在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32400元(其中本金20000元、利息124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60元,减半收取330元,由被告闫雪亭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万道伟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书记员 王姣姣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审理。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