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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193执保102号

裁判日期: 2017-07-18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殷向党与陈琳琳、于璐璐申请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93执保102号申请保全人:殷向党,男,汉族,1981年10月9日生,住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请保全人:陈琳琳,女,满族,1986年1月16日生,住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保全人:于璐璐,女,汉族,1989年1月25日生,住长春市绿园区。关于申请保全人殷向党与被保全人陈琳琳、于璐璐申请财产保全一案,民事案号为(2017)吉0193民初1438-1号,办案人为郭鹏飞。于2017年7月7日立案移送后,于2017年7月11日开始执行保全,查封申请保全人殷向党名下车辆一台,于2017年7月18日查封被保全人于璐璐名下车辆一台,现已完成保全,故对本保全案件做结案处理,保全实施文书及保全风险告知书随本通知书一并移送。执行员  汪晓军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书记员  贾凯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