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1022民初996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10-10
案件名称
廖积金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田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田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廖积金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桂1022民初996号.原告:黄珍果,男,1974年9月10日出生,壮族,农民,住广西田东县江城镇江城村江城屯。被告:廖积金,男,1984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广西博白县。原告黄珍果与被告廖积金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3日立案。原告黄珍果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黄珍果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龙 彪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书记员 黄利林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