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吉2401执673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8-15

案件名称

延吉铁南供热有限公司与吉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物权保护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延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1执673号申请执行人延吉铁南供热有限公司,现住吉林省延吉市。法定代表人池元俊,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吉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现住吉林省长春市。法定代表人姜维军,该院院长。申请执行人延吉铁南供热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之间(2017)吉2401执673号物权保护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案件执行完毕,做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院印)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