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321执恢125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任光伟与何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湘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湘潭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321执恢125号任光伟、何伟:申请人任光伟申请执行何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2015)潭民二初字第65号民事调解书所申请执行由何伟立即偿还任光伟钢材款18350元(已经支付7000元);并支付案件受理费194元、申请执行费18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535元,合计13259元已全部强制执行到位。该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