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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321执恢125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任光伟与何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湘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湘潭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321执恢125号任光伟、何伟:申请人任光伟申请执行何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2015)潭民二初字第65号民事调解书所申请执行由何伟立即偿还任光伟钢材款18350元(已经支付7000元);并支付案件受理费194元、申请执行费18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535元,合计13259元已全部强制执行到位。该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