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苏0482民初2914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8-01

案件名称

李某与沙某1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沙某1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苏0482民初2914号原告:李某。被告:沙某1原告李某诉被告沙某1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4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7年7月17月依法作出判决,因本案涉及到个人隐私,本案判决书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钱蓉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书记员  颜晨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