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605执保82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7-24
案件名称
王锡春、王树森与王树刚诉前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吉0605执保82号王锡春、王树森:王树刚:申请执行人王锡春、王树森与被执行人王树刚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吉0605财保50-1号民事裁定书,本院已解除保全,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 程 杨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书记员 :邱晓巍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