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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605执保82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7-24

案件名称

王锡春、王树森与王树刚诉前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吉0605执保82号王锡春、王树森:王树刚:申请执行人王锡春、王树森与被执行人王树刚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吉0605财保50-1号民事裁定书,本院已解除保全,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 程 杨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书记员 :邱晓巍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