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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726民初875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镇鑫圆梦装潢建材商店与田亮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镇鑫圆梦装潢建材商店,田亮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0726民初875号原告: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镇鑫圆梦装潢建材商店,现住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朗镇。负责人:斯日古楞,女,1977年12月14日出生,蒙古族,现住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朗镇。被告:田亮,男,蒙古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原告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镇鑫圆梦装潢建材商店与被告田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4日立案。原告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镇鑫圆梦装潢建材商店于2017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镇鑫圆梦装潢建材商店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镇鑫圆梦装潢建材商店撤诉。案件受理费98元,由原告承担审判员 达 古 拉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书记员 额纳日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