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1民监8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陈玲、陈春祥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法院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陈玲,陈春祥,福清市金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陈坤玲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全文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1民监8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陈玲,女,1982年5月30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清市,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陈春祥,男,1978年2月26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清市,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福清市金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清市元洪路诚丰世纪园5#楼101店,组织机构代码75739588-4。法定代表人吴晓强,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文深、陈洁,福建鼎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陈坤玲,男,1978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清市,再审申请人陈玲���与被申请人陈春祥、福清市金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陈坤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2015)融民初字第5792号民事判决及本院(2016)闽01民终366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陈玲申请再审称:一、《还款协议》中担保人处陈玲的名字并非申请人亲笔签字,亦未委托陈春祥代签,系陈春祥私自以申请人的名字对外提供担保。签字时申请人未到场,事后亦未同意。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二、原审法院判决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按照月利率2.5%向被申请人福清市金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支付逾期还款利息,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不符合法律规定。福清市金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交意见称:一、申请人陈玲对以其名义购车的事实知情���2014年5月31日,被申请人向陈玲送达律师函向其催收欠款,申请人陈玲在该律师函上签字,对律师函上的内容予以认可。二、《还款协议》上担保人“陈玲”的名字虽非其本人亲笔所写,但因陈玲和陈春祥二人系夫妻关系,被申请人有理由相信陈春祥有权代表陈玲签字担保,陈春祥代其签字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且事后陈玲对担保事实并未提出异议。一审中陈玲委托陈春祥出庭应诉,在一审庭审笔录中已经明确了陈春祥所作的陈述代表两被告的意见,并表示其对还款协议无异议,并提到“两被告为还款协议做担保”的事实。因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三、《还款协议》中约定若未及时还款,按照月利率2.5%自购车之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该约定系还款协议违约条款,是协议各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陈春祥提交意见称:《还款协议》是在购车后一年之后签订的,是被申请人在陈玲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代其签字的。一审庭审笔录中陈春祥所述“两被告为还款协议做担保”中“两被告”系指陈坤玲及陈春祥两人。本院经审查认为:一、《还款协议》中担保人处陈玲的名字并非申请人亲笔签字,而是其丈夫陈春祥代签,双方对此事实均无异议,本院予以采信。但根据《注册登记摘要信息栏》显示该车辆登记在陈玲名下,陈玲亦曾签收过向其催收欠款的《律师函》,陈玲对购车之事并非全不知情。且一审中陈玲委托丈夫陈春祥出庭应诉,委托手续合法,陈春祥代表其夫妻二人在答辩中表示对担保条款无异议,可以视为陈玲对担保行为的追认。陈玲作为成年人应当可以预知委托他人参加诉讼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仍委托其丈夫出庭应诉,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原审判决陈春祥、陈玲承担担保责任符合法律规定。二、《还款协议》中约定按照2.5%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带有一定的违约金性质,《还款协议》中约定的月利率2.5%,略高于月利率2%,本院认为在合理范围之内,原审判决无误。综上,陈玲的再审理由不能成立,其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再审事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陈玲的再审申请。审 判 长 黄 颖审 判 员 杨贵先审 判 员 吴新鸿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法官助理 赵 珂书 记 员 凌雪飞附:适用的法律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且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或者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定申请再审期限、超出法定再审事由范围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的申请再��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