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赣0826民初1032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8-03-26

案件名称

施某与范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泰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泰和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施某,范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赣0826民初1032号原告:施某,女,1979年2月17日生,汉族,江西省泰和县人,住泰和县。被告:范某,男,1978年12月5日出生,汉族,江西省泰和县人,住泰和县。审判员  李良柏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书记员  黄贤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