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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2刑辖78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7-26

案件名称

鲁东迎、聂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指定管辖刑事决定书

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管 辖 决 定 书(2017)吉02刑辖78号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对鲁东迎、聂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指定管辖的请示报告已收悉。鉴于本案具体情况,为便于本案审理,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如下:指定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本案进行审判。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