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102民初4571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8-07-20
案件名称
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竹支行与傅胜乐、梁南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丽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竹支行,傅胜乐,梁南呈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浙1102民初4571号原告: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竹支行,住所地: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新华路38、40、42号,组织机构代码:7856863委托代理人:尹芙蓉、蓝薇璐,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傅胜乐,男,1975年7月6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7507065313被告:丽水市老竹和谐兴农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丽水市。组织机构代码:68998152-2法定代表人:梁南呈,执行董事。被告:梁南呈,男,1969年5月2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6905025910被告:梁淑青,女,1970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7012165929被告:郑建全,男,1967年4月12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6704125317被告:郑金英,女,1967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6708055318被告:何志东,男,1970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701229531X被告:江岩翠,女,1972年5月24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7205245327被告:刘亚平,男,1974年4月3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7404035314被告:梁南燕,女,1976年4月28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7604285326被告:江爱国,男,1965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6502105334被告:何育芬,女,1963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6311120021被告:潘晓华,男,1962年12月3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6212035315被告:蓝林香,女,1970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7012150065被告:梁良烽,男,1973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7302046119被告:李晓娅,女,1975年2月3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01197502036120被告:梁益丰,男,1968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6808225910被告:汪妙美,女,1968年1月4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6802045927被告:叶雄军,男,1961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6111085313被告:於祖凤,女,1961年4月3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6104031229被告:朱小平,男,1968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681110591X被告:叶玉梅,女,1966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8196607243623被告:陈刘和,男,1968年7月8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32521196807085717被告:陈爱月,女,1969年1月29日出生,汉族,住丽水市莲都区。原告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竹支行与被告傅胜乐、丽水市老竹和谐兴农担保有限公司、梁南呈、梁淑青、郑建全、郑金英、何志东、江岩翠、刘亚平、梁南燕、江爱国、何育芬、潘晓华、蓝林香、梁良烽、李晓娅、梁益丰、汪妙美、叶雄军、於祖凤、朱小平、叶玉梅、陈刘和、陈爱月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7日立案。原告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竹支行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竹支行撤回起诉处理。审 判 员 王燕芬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代书记员 邹 凤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