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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25执复6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9-20

案件名称

黄瑀静、王建中申请执行欧俊林民间借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南省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欧阳戬恩,黄瑀静,王建中,欧俊林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全文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25执复6号复议申请人(异议人):汤丽,女,1980年8月10日生,彝族,住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复议申请人(异议人):欧阳戬恩,男,2006年3月22日生,彝族,住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法定代理人:汤丽,系欧阳戬恩母亲。申请执行人:黄瑀静,女,1988年9月15日生,汉族,住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申请执行人:王建中,男,1988年6月7日生,汉族,住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被执行人:欧俊林,男,1980年2月2日生,汉族,住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复议申请人汤丽、欧阳戬恩不服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简称建水县法院)(2017)云2524执异5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于2017年7月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黄瑀静、王建中申请执行欧俊林民间借贷一案,依照建水县法院(2016)云2524民初917号民事调解书,欧俊林应给付黄瑀静、王建中借款272000元,于2016年7月8日前给付72000元,2017年7月20日前给付20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欧俊林给付黄瑀静、王建中72000元,其余未履行。黄瑀静、王建中即向建水县法院申请执行。经执行,欧俊林偿还黄瑀静、王建中100000元,尚欠100000元。建水县法院于2017年3月10日作出(2016)云2524执400号之三《执行裁定书》,查封了欧俊林名下坐落于建水县房屋一套(简称华庭3-602号房屋)。为此,汤丽、欧阳戬恩提起执行异议,建水县法院审查后作出(2017)云2524执异5号执行裁定,驳回汤丽、欧阳戬恩的执行异议。建水县法院查明,欧俊林于2015年12月11日向黄瑀静、王建中借款272000元,后未偿还。2016年6月13日,黄瑀静、王建中向建水县法院起诉,诉讼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欧俊林于2016年7月20日前分两次偿还该借款。调解书生效后,欧俊林向黄瑀静、王建中偿还了72000元,剩余200000元未履行,黄瑀静、王建中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执行,欧俊林偿还了黄瑀静、王建中100000元。2017年3月10日,建水县法院查封了欧俊林与汤丽共同共有的华庭3-602号房屋。欧俊林与汤丽原系夫妻,生育子欧阳戬恩,双方于2016年3月24日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华庭3-602号房屋归汤丽所有,欧俊林自愿放弃所有权,至今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建水县法院认为,华庭3-602号房屋系欧俊林与汤丽共同共有,欧俊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查封该房屋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驳回汤丽、欧阳戬恩的异议请求。汤丽、欧阳戬恩向本院申请复议,请求:1、驳回建水县法院(2017)云2524执异5号执行裁定书;2、终止对华庭3-602号房屋的查封。理由是:1、华庭3-602号房屋在汤丽与欧俊林离婚时已经明确产权归汤丽所有,欧俊林自愿放弃所有权。2、华庭3-602号房屋是汤丽与欧阳戬恩的唯一住房;3、汤丽与欧俊林离婚时,华庭3-602号房屋已经在建设银行建水支行贷款33万元,离婚时尚欠贷款27万元,现在还欠25万余元,为此房屋未能过户;4、欧俊林是“云南友诚壮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拥有公司全部股份,该公司还经营着一规模较大的水果生产基地等多种项目;5、欧俊林出资购买有坐落建水县房屋一套和奥的A4轿车、保时捷轿车供李X居住和使用。6、欧俊林承认借款事实,明确与汤丽无关,欧俊林有财产能执行,不应执行汤丽的房屋。本院审查认定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本院认为,华庭3-602号房屋是欧俊林与汤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登记为双方共同共有,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汤丽与欧俊林离婚时约定华庭3-602号房屋归汤丽所有,但至今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欧俊林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建水县法院查封登记在欧俊林名下的房屋,不违反法律规定。综上,复议申请人汤丽、欧阳戬恩的申请复议理由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汤丽、欧阳戬恩的复议申请,维持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2017)云2524执异5号执行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白锦伟审判员  张智忠审判员  佘华锋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书记员  谢 晶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