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赣0702执1613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赖金宏与刘荣斌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赣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赖金宏,刘荣斌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赣0702执1613号申请执行人赖金宏(曾用名赖春红),男,1978年3月1日生,汉族。被执行人刘荣斌,男,1962年12月15日生,汉族。本院在执行赖金宏(曾用名赖春红)与刘荣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因被执行人刘荣斌暂无履行能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赖国海审判员 胡永辉审判员 何建明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书记员 傅 龙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