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721民初548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韩朝雷与张骥、鲍晓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阿荣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韩朝雷,张骥,鲍晓杰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六条,第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内0721民初548号原告:韩朝雷,男,1971年7月3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内蒙古自治区。被告:张骥,男,成年,汉族,住内蒙古自治区。被告:鲍晓杰,女,成年,汉族,住内蒙古自治区。原告韩朝雷与被告张骥、鲍晓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韩朝雷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骥、鲍晓杰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韩朝雷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100,000元,给付利息37,500元,起诉后的利息至全部还清时止。事实与理由:被告张骥、鲍晓杰系夫妻关系。被告张骥、鲍晓杰于2012年5月21日向原告借款100,000元,用于承包工程,约定月利率15‰,3年内还清,并为原告出具了书面借据。被告张骥、鲍晓杰至今仅给付原告利息48,000元。借款到期,经原告催要,被告张骥、鲍晓杰仍不予偿还,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张骥、鲍晓杰未作答辩。本案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质证。原告韩朝雷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本院提交了借据一份,证明2012年5月21日,被告张骥、鲍晓杰向原告韩朝雷借款100,000元,约定月利率15‰。被告张骥、鲍晓杰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质证权利。经本院审核认为原告韩朝雷提交的借据客观真实,并与本案具有关联性及合法性,本院予以确认。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12年5月21日,被告张骥、鲍晓杰向原告韩朝雷借款,并给原告韩朝雷出具借据一张,借据载明:借款100,000元,工程用款,期限三年,按月利1.5分结算。借据落款处有张骥、鲍晓杰签名及捺印。被告张骥、鲍晓杰给付原告韩朝雷利息48,000元。借款到期后,经原告韩朝雷催要,被告张骥、鲍晓杰未能返还借款100,000元及给付利息,拖欠至今。本院认为,被告张骥、鲍晓杰向原告韩朝雷借款事实成立,系合法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借款到期后,经原告韩朝雷催要,被告张骥、鲍晓杰未能返还借款及支付利息,属违约行为,应承担继续履行违约责任。被告张骥、鲍晓杰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抗辩权利,但不影响本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裁判。原告韩朝雷要求被告张骥、鲍晓杰按约定月利率15‰计算支付利息,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以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张骥、鲍晓杰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韩朝雷借款100,000元,并自2012年5月21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按约定月利率15‰计算支付利息(结算利息时扣除被告张骥、鲍晓杰已给付原告韩朝雷利息48,000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50元、公告300元,由被告张骥、鲍晓杰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陈庆伟人民陪审员 魏成金人民陪审员 李秋凤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书 记 员 夏秀萍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