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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1024执1378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方建良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仙居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方建良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罚 款 决 定 书(2017)浙1024执1378号被罚款人:方建良。本院在执行陈斌与方建良、朱晓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对方建良罚款200元,限在2017年7月17日前交纳。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后,向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