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024执1378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方建良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仙居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方建良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罚 款 决 定 书(2017)浙1024执1378号被罚款人:方建良。本院在执行陈斌与方建良、朱晓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对方建良罚款200元,限在2017年7月17日前交纳。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后,向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