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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404执301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10-01

案件名称

301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苏0404执301号本院在执行深圳市宝捷信科技有限公司与常州市琵琶墩机械有限公司、黄洪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因被执行人常州市琵琶墩机械有限公司、黄洪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将被执行人常州市琵琶墩机械有限公司、黄洪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常州市琵琶墩机械有限公司、黄洪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