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闽04执285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8-03-28

案件名称

陈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三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闽04执285号陈伟: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移送执行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与三明市众泰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尤溪县闽沈硅业有限公司、三明市华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陈伟、林东晓、陈XX、石慧、俞力菁、林东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受理费一案,本院民二庭于2017年6月21日移送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该案已经执行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本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邓水清书记员  叶 鑫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