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21执166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岳阳县某加油站与任某申请支付令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21执166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湘0621民督33号支付令执行岳阳县某加油站与任某申请支付令一案中,被执行人任某已履行了全部义务。据此,本院(2016)湘0621民督33号支付令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易己然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书记员 陶珍珠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