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7执624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10-23
案件名称
彭涛、曹世龙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蓝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蓝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蓝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7执624号彭涛、曹世龙本院执行的彭涛申请曹世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