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1民终5385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7-19
案件名称
何俊澎与林剑权、何绍江等股权纠纷2017民终5385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何绍江,何俊澎,林剑权,何绍明,何展涛,李婉萍,何绍成,何展潮,何爱梅,樊伟洁,余杏荷,廖日忠,广州市汇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汇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汇天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高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汇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银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何青铧,黄荣,广州市恒天成房地产有限公司
案由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