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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民终5385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7-19

案件名称

何俊澎与林剑权、何绍江等股权纠纷2017民终5385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何绍江,何俊澎,林剑权,何绍明,何展涛,李婉萍,何绍成,何展潮,何爱梅,樊伟洁,余杏荷,廖日忠,广州市汇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汇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汇天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高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汇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银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何青铧,黄荣,广州市恒天成房地产有限公司

案由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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