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6执20910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8-07-17
案件名称
田文配、赵欣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田文配,赵欣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津0116执20910号申请执行人:田文配,女,1971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自由职业,住天津市滨海新区,现住天津市滨海新区,被执行人:赵欣,女,1987年6月29日出生,汉族,自由职业,住天津市滨海新区,现住天津市滨海新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田文配与被执行人赵欣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肖强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书记员 王帅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