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828执保116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8-08
案件名称
李志国与济宁市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乡县铂金商贸有限公司、沙君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鲁0828执保116号申请执行人:李志国。被申请执行人:济宁市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乡县铂金商贸有限公司、沙君伟。李志国与济宁市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乡县铂金商贸有限公司、沙君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李志国的申请,依据金乡县人民法院(2017)鲁0828民初2711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于2017年7月17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周 倩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书记员 李希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