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525执406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祁红旦与杜锦荣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泽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泽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25执406号申请执行人祁红旦与被执行人杜锦荣劳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祁红旦依据(2017)晋0525民初406号民事调解书,要求被执行人杜锦荣2017年3月31日之前支付申请执行人祁红旦9500元、执行费5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17年7月14日向被执行人杜锦荣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杜锦荣积极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现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现通知如下:(2017)晋0525执406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