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24执恢933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10-24
案件名称
任子轩;宁乡县花明楼镇双树村上东冲组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申请(移交)执行案件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24执恢933号任子轩、宁乡县花明楼镇双树村上东冲组:2017年7月12日任子轩送来申请执行的(2016)湘0124民初606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宁乡县花明楼镇双树村上东冲组应当履行的义务,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17年7月17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宁乡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