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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124执恢933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10-24

案件名称

任子轩;宁乡县花明楼镇双树村上东冲组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申请(移交)执行案件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24执恢933号任子轩、宁乡县花明楼镇双树村上东冲组:2017年7月12日任子轩送来申请执行的(2016)湘0124民初606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宁乡县花明楼镇双树村上东冲组应当履行的义务,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17年7月17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宁乡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