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523执恢19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王恩兰、于启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宝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宝清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0523执恢19号王恩兰、于启英: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王恩兰与被执行人于启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已分期扣划被执行人于启英的工资收入,并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王恩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2015)清民商初字第22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