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192刑初8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安红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192刑初8号被告人安红俊、安孟杰、安治勇、安红超、安发展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30日作出(2017)豫0192刑初8号刑事判决书。现因判决书落款时间出现笔误,特此更正裁定如下:原判决书末尾落款时间“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现更正为“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审 判 长 周勇增人民陪审员 梁红涛人民陪审员 王赞东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法官 助理 段晶晶书 记 员 郑 鑫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