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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192刑初8号

裁判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安红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192刑初8号被告人安红俊、安孟杰、安治勇、安红超、安发展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30日作出(2017)豫0192刑初8号刑事判决书。现因判决书落款时间出现笔误,特此更正裁定如下:原判决书末尾落款时间“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现更正为“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审 判 长  周勇增人民陪审员  梁红涛人民陪审员  王赞东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法官 助理  段晶晶书 记 员  郑 鑫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