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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802刑初220号

裁判日期: 2017-07-16

公开日期: 2017-11-13

案件名称

周元超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元超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七十九条

全文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湘0802刑初220号公诉机关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周元超,曾用名周鑫,男,1986年9月28日出生,土家族,大专文化,桑植县五道水卫生院员工,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桑植县,住桑植县。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2016年12月5日被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决定取保候审,2017年6月29日被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同年7月3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以张定检公诉刑诉(2017)2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元超犯交通肇事罪,于2017年6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次月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7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宋珈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元超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30日14时57分,被告人周元超驾驶牌号为湘G×××××号小型轿车行驶至S228线张家界市永定区尹家溪镇茅溪垭隧道口路段时,因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致车辆冲出道路,将北侧路外交通标志牌和行人覃某撞倒,造成被害人覃某颅脑损伤,多肋骨折并肺挫伤出血,右尺桡骨双骨折,创伤性休克,经抢救无效而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周元超及其妻子张某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及122报警电话,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救治被害人,现已与被害人家属已就事故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害人家属申请司法机关免于追究对被告人周元超的刑事责任。上述事实,被告人周元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张家界市公安局122接处警综合记录表及到案经过,证人张某、杨某的证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草图、笔录、及相关照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司法鉴定意见书,酒精检测吹气结果单,人民调解协议书,安葬协议,刑事和解书,免予追究周元超刑事责任的申请书,收条,驾驶人及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情况说明,尸体检验照片,被告人周元超的户籍材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周元超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案发后,被告人周元超能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且积极救治被害人,被害人死亡后,被告人周元超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告人家属申请司法机关免于追究被告人周元超的刑事责任;综上,被告人周元超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周元超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吴新林人民陪审员  杜桂香人民陪审员  胡超英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六日书 记 员  付 帝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