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闽0623执928号
裁判日期: 2017-07-16
公开日期: 2017-11-30
案件名称
林涛、林智勇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漳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漳浦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林涛,林智勇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闽0623执928号申请执行人:林涛,男,1982年4月22日出生,汉族,住漳浦县。被执行人:林智勇,男,1987年9月19日出生,汉族,住漳浦县。本院在申请执行人林涛与被执行人林智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申请人林涛于2017年7月16日向本院撤回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闽0623执92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邱贵雨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六日书���员柯洁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