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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502执218号

裁判日期: 2017-07-16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东营市东营区商贸企业资金互助协会、张蕾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东营市东营区商贸企业资金互助协会,张蕾,卜庆利,东营市震川商贸有限公司,东营市金水健源清洁有限公司,东营市康莲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怀林,卜庆英,王端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502执218号申请执行人东营市东营区商贸企业资金互助协会。住所地:东营区西二路1507号(华纳大厦)。法定代表人魏元奎,会长。被执行人张蕾,女,1972年7月27日出生,汉族,原住东营市东营区,现住址。被执行人卜庆利,男,1969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原住东营市东营区,现住址。被执行人东营市震川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区汾河路57-9号,组织机构代码05091977-9。法定代表人王端喜,总经理。被执行人东营市金水健源清洁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区北二路57号,组织机构代码57546732-2。法定代表人王端喜,总经理。被执行人东营市康莲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东营区东二路62号,组织机构代码70629499-5。法定代表人张蕾,总经理。被执行人于怀林,男,1953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原住东营区,现住址。被执行人卜庆英,女,1957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原住东营区,现住址。被执行人王端喜,男,1969年7月18日出生,汉族,东营市震川商贸有限公司、东营市金水健源清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原住东营市东营区,现住址。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东营市东营区商贸企业资金互助协会与被执行人东营市震川商贸有限公司、东营市金水健源清洁有限公司、东营市康莲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怀林、卜庆英、王端喜、张蕾、卜庆利民间借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东营市东营区商贸企业资金互助协会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该案应依法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鲁0502执21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王寿军审判员  隋连成审判员  孙庆水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六日书记员  王 翔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