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115执2443号
裁判日期: 2017-07-15
公开日期: 2017-12-04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南京洛瑞体育设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华、常州皇庭健身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苏0115执2443号本院在执行南京洛瑞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常州皇庭健身有限公司、王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常州皇庭健身有限公司、王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常州皇庭健身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323723334Y)、王华(居民身份证号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五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