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322民初1348号
裁判日期: 2017-07-14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张建新与林清花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仙游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建新,林清花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322民初1348号原告:张建新,男,1989年12月3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仙游县。被告:林清花,男,1970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仙游县。原告张建新与被告林清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9日立案。2017年7月14日原告张建新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张建新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175元,减半收取计88元,由张建新负担。审 判 长 林乘涛人民陪审员 方文桂人民陪审员 张玉凤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书 记 员 林利洪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